在特許經營活動中,企業需要和被特許人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但是我們絕大多數企業,對于特許經營合同都沒有一個系統性的認知。 什么叫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的內容? 特許經營合同解除需要的正當理由有哪些? 一幟特許經營小編今天就帶你了解一下 特許經營合同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使用。 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國內的特許經營單店合同大致可以被分為四個組成部分,合同引言、合同中關鍵用語釋義、合同的主體部分以及合同的附件部分。 主要說明的是特許人的特許權內容、聲明特許人的商標是已經注冊過的合法商標、以及本合同的意圖。 (二)合同中關鍵用語釋義說明下文中的一些簡略詞的準確全稱,比如合同里常用的“甲方”、“乙方”、“非獨占許可”、“特許人的標志”、“特許業務”、“生效日”、“加盟店店長”等。 (三)合同的主體部分合同內容的主體部分共有二十二條說明,分別是: 第一條特許授權的內容說明該特許權的授予對象、內容、時間期限等限制,以及合同續簽等事項。 第二條加盟店的所在地點說明加盟店的具體地址與要求,以及加盟店地址的變更辦法、程序、條件等。 第三條特許費用主要說明應交納的特許經營費用的名稱、內容、數額、交納的具體辦法以及未交的懲罰措施等。 (四)合同的附件通??梢园ㄌ卦S人單店的經營范圍及工作程序、特許人的部分手冊目錄、加盟設計圖及照片等。 以上是一幟特許經營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特許經營合同的大致內容,由此可知,轉讓的價格與付款方式、保證、轉讓費用分擔、爭議的解決、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如其它疑問,歡迎向一幟特許經營發布法律咨詢。 對于特許人終止合同的行為。 正當原因的解釋是指受許人的連續不斷地違約。 即在收到特許人關于受許人違約的通知后,受許人仍不遵守、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的合法規定,并在合理的時間內(一般一個月)仍不糾正其違法行為。 國外的一些地區還把下列情況視為正當原因,一旦受許人在合同期間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均可被立即中止合同并不給予糾正的機會。 1、受許人或與特許經營有關的企業被宣布為破產,或法院宣布其為無清償能力,或特許經營的全部或大部分財產被轉移、或以債權人為受益人而轉移,或者受許人承認無力清償欠特許人的到期債務。 2、受許人在合同期間連續5天停業,或者在更短的期間內,特許人合理地得出受許人不打算繼續經營的結論。若停業由火災、水災、地震或其他超出受許人控制能力的原因造成的則除外。 3、受許人與特許人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中止合同。 4、受許人對特許經營的收入作出重大錯誤的陳述?;蚴茉S人在經營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嚴重地詆毀或損害了特許經營的制度或聲譽。 5、受許人在收到其違約通知的合理期間內,未履行特許經營的法令、糾正其違約行為。 6、受許人的違約被糾正后繼續發生相同的違約行為,或一再不履行一條或一條以上的特許經營的合同條款。 7、經營特許經營的企業或企業的地盤被行使其職能的政府官員查封、接管或沒收,或產權人、留置權人、出租人查封、接管或沒收,或受許人在5天內不繳納到期的稅款。 8、法院確認受許人嚴重地犯罪或犯有與經營特許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刑事犯罪。 9、受許人在收到應付費用的通知后的5天內,仍不償付屬于特許人或其分支機構的特許經營費用或其他款項。 10、受許人繼續經營特許經營業務會對社會、公眾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嚴重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