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許可與商業特許經營的風險
商標許可只是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 商品的供應、門店的管理、經營模式上都不能嚴格要求被許可人。商業特許經營前期雖然可以免費做相應的培訓以及指導,并且不會收取額外的費用。 但如果加盟商舉報到商務部或者起訴到法院,這兩個相關單位都會認定企業在進行的商業活動就是商業特許經營活動。 不具備兩年一年的條件,沒有及時向商務部做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的話,企業在北京,那么會直接交由北京執法大隊進行處罰,會面臨到10到50萬的罰款。 2、 商標許可與商業特許經營經營方式的不同商標許可是將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簽訂商標許可協議; 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是將擁有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商標許可的話只是將品牌許可給他人使用,商業特許經營可統一產品的購買,嚴格做好管理以及安全的監督,可減少產品質量以及安全方面風險。 4、 工商、稅務方面暫時是沒有太大的區別,主要是是經營模式不同的所帶來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