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是一個獨具魅力的商業模式,為何? 因為特許人開了這個店鋪,完成了整個商業模式的閉環,能夠掙到錢。在此基礎上把成功的商業模式復制出去,教會別人賺錢的方法。 這一系列最終都是需要靠合同來一步一步去落實,所以需要特許合同規范商業模式以方便復制。特許經營合同不是一份強勢的合同,而是一份強制規范的合同。 對于強制規范的合同來說,所有的持續服務能力一定是要在合同里面一條一條來體現的。合同不是用來最后追求違約責任的,而是來建立一個雙方之間的商業規則。 于雙方而言,特許人對加盟商的管理即是對加盟商提供服務,而加盟商接受管理,其實也是加盟商權利的體現。如果特許人管理不好,就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局面。 一幟連鎖認為:管控加盟商,加盟商服從管理,才能真的做到1 1>2的局面。 因此,特許經營合同是大家關注的重點,關注它是否能夠把所要傳遞的服務傳遞出來,以及合同的要素是否能夠支撐加盟商復制其商業模式。 另外除了服務之外,還要看合同中特許經營的內容、范圍、期限、方式、地域是否具體。商業特許經營商品具體規格、型號、品質、產地等參數,它所指定售賣的商品或者是所提供的服務是否標準化。還有經營方式是否獨占許可,還是排發許可,以及是否被特許人相應的商圈保護,這些問題在合同里面一般都會體現。 一般來說合同里面一定會有一個冷靜期,冷靜期為3-15天。冷靜期之內,簽了合同,還可以反悔,也就是反悔期。值得一提的是特許經營合同期限應當不得少于3年。 據近幾年特許經營案件分析看來,現在特許人越來越理性,他們會去挑選加盟商。加盟商不服從特許人的管理,特許人也會拋棄加盟商。 |